加入支持让我们有继续维护的动力!会员畅享查看所有预告
立即购买
【石大人文讲坛第48期】陈金钊教授讲授“案说法律方法”
- 来源:
- 学校官网
- 收录时间:
- 2026-06-27 03:02:54
- 时间:
- 2023-05-12 00:00:00
- 地点:
- 报告人:
- 陈金钊
- 学校:
- 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
- 关键词:
- 法律方法, 法律思维, 法律解释, 法律推理, 案例分析, 法治实践
- 简介:
-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在石大人文讲坛第48期作题为“案说法律方法”的学术报告,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阐述法律思维方法的重要性,系统剖析法律思维规则、法律应用经验与技巧及法律方法体系,强调法律适用应兼顾规范性与思辨性,避免机械司法。
- -/- 9
报告介绍:
陈金钊教授以“为何需要法律方法”“如何运用法律方法”“法律方法的边界”为提纲,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,阐明法律思维方法的重要性,从法律思维规则、法律应用的经验、技巧和智慧、法律方法体系三个层面对研究法律思维规则的方法进行了系统剖析。他指出,研究法律方法的前提需要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区分,而法律方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把一般的法律转化为具体、个案的法律。通过对三项案例的具体分析,陈金钊教授诠释了法律思维系“分的思维”,即法律体系的前提是区分,而区分间亦有逻辑的关联。他强调,法律适用绝非机械套用法条,而是一个兼具规范性与思辨性的过程。一方面,必须坚守“据法阐释”的底线,以现行法律条文为根本遵循,通过法律发现、法律解释、法律推理等基础方法,还原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,确保法律适用的合法性与权威性;另一方面,需兼顾辩思的灵活性,结合个案事实、社会情理、价值导向进行辩证思考,避免陷入“机械司法”的误区。此外,法律方法是一个包含法律发现、推理、解释、论证、论辩、修辞等方式的体系,每一次对制定法的应用都需要在语境中进行重新适用。
报告人介绍:
陈金钊,法学博士,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,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,学科带头人,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,曾任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副校长。CSSCI来源集刊《法律方法》主编,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、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方法论,法治理论,法律解释学,法理学与法哲学。先后获得“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”“全国师德先进个人”“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”等。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等发表论文380余篇,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专著《法律方法论研究》等30余部。
报告图片:
购买下会员支持下吧...用爱发电已经很久了 立即购买

